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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类相关制品临时出口管制不涉及天然石墨
本报讯 记者郑惠荣报道 记者日前从国家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了解到,由商务部、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联合颁布的2006年第50号公告中罗列的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石墨类相关制品,不涉及天然石墨,管制产品主要是人造石墨类制品。 据商务部产业司有关人员介绍,制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主要是因为我国一贯并持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原则和立场,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敏感物项核技术扩散。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建立了涵盖核、生物、化学、导弹等领域的出口管制法规体系,现行的《核出口管制条例》和《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已将可直接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运载工具的“核级石墨”与“人造细晶粒整体石墨”列入管制清单。此次临时出口管制的石墨类相关制品虽未达到上述出口管制条例规定的技术参数,但仍存在可能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风险。实施临时管制措施的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将石墨类相关制品用于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发展计划相关的活动,对于和平利用的,一般予以出口许可。临时管制措施将进一步规范石墨类相关制品出口市场秩序,保证市场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下一页:我国电碳行业的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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